常回家看看 新华社发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给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这首传唱十余年的老歌,唱出了不少人的心声。而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更是写入法律,子女今后不常回家看望父母或将构成违法。
记者昨天采访时发现,新法实施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和热议:多久回家一次才算“常回家”?如何监管?
子女无奈
家在外地回家一趟不容易
“你多久回家看望一次父母?”昨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多位与父母分开生活的子女,他们回家间隔的时间从3天到5年不等。
“每年春节回家探亲,都伤筋动骨,不光是身体上,还有金钱上。”在高新区工作的胡女士一席话,说出了不少外地来渝工作子女的心声。
胡女士的家在大连,大学毕业后来到重庆,如今已经有了小家庭。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春节回大连的机票都是全价,一家三口来回的交通费就是6000元;回家走亲戚、发压岁钱、请客又是3000元,还不算孝敬父母的。胡女士说,今年她和丈夫在重庆买了一套房,每月的按揭压力,使得回家路更是艰辛。
“即便不考虑花费,像我这样老家远的,想回家探望父母几乎只能是一年一次。”胡女士认为,一般不能经常回家探亲的子女,往往都是在外地工作的,如果这算“违法”,那她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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