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马鞍山市金融办获悉,该市财政出资1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服务。
据介绍,应急周转资金由该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规模1亿元,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中小微企业使用应急周转资金不需支付利息,不需以其他形式缴存保证金或提供抵押、质押。全市范围内具备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应急周转资金。可在银行贷款到期15日前向所在县、区、园区提交审批表,同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市财政局向该应急资金账户汇入相应资金。(见习记者 贾克帅 通讯员 王昌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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