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人郭先生的《房地产他项权证》成了“空头支票”。
在自家房前,被人冒办房产证的高女士,很是不解骗子是如何做到的。
今年1月19日,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东侧中城小区15户居民听到了一个让他们感到震惊的消息:自己的房子被人冒办了房产证。更离奇的是,办证人将他们的房产证抵押给了别人,在获得373万抵押款后失踪。“我们奔波多年办不到的房产证,怎么会被骗子顺利办到?”居民们很是疑惑。对此,淮北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骗子办证时手续齐全,程序合法,至于材料真假,“理论上,我们并不具备鉴别能力。”
16套房产被冒名办证
“我真想不通,我们办了那么多年都没办来房产证,怎么被那3个骗子这么快就办好了。”3月28日,面对记者,淮北市中城小区的高女士显得十分气恼和不解。
居民史老太向记者介绍,中城小区是一个城改小区。2001年,史老太和邻居共15人先后买下了该小区3栋B段的16套房屋。由于楼房总产权迟迟没有办理下来,他们的分户产权证也一直没有办理成功,“为了办这些房产证,我们不知道跑了多少趟”。
直到2012年10月份,居民们听说总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了,于是要求房管局办理分户房产证。今年1月,淮北市相山区相南街道办事处帮他们办理房产证时惊讶地发现,有16套房产已经被别人办理了房产证。得知此事后,涉及的居民赶紧前往淮北市房管局查询,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屋主自己,而是叫“仝某某”“王某”和“邵某某”,三人名下分别登记了5套、4套、7套房产。
房产证被抵押借巨款
随着了解的深入,居民们发现,这件事情中他们还是算“幸运”的:除了没有房产证,房子他们还可以住。而这16本房产证背后,还有8名借款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373万元成了“泡影”。
3月28日下午,记者见到了8名借款人中的李某、郭某等4人。他们回忆说,原本8人互不认识,是通过中介公司认识了仝、王、邵3人的。这3人声称拥有16套房产,愿意以房产证作抵押,向他们借款。
“我们随后在房管局办理了手续,并拿到了《房地产他项权证》。”郭先生拿出《房地产他项权证》介绍,由于对方出示了真的房产证、房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而且又在房管局办理了完备的手续,8名债主便放心地借给仝、王、邵3人共计373万元。
房管局为何没看出骗局
今年1月19日,8名债主突然接到当地警方通知,说仝、王、邵3人不知所踪,抵押的16张房产证可能有问题。
眼看着借出去的巨额贷款要“打水漂”,8人连忙联系淮北市房管局,提出将房产过户或拍卖抵债。然而,他们得到的答复却是,存疑的房产证已经被冻结,债主手中的《房地产他项权证》也成了“空头支票”。
“我们才是真正的房主,我们都没有办到房产证,那3个骗子是怎么办到的房产证?”15户居民提出质疑,认为三名骗子使用的是伪造材料,房管局却没能辨别出来。
8名债主同样感到很气愤:“我们认的是房管局办理的真房产证,走的是合法抵押借款程序,现在却都不算数了。”债主们认为,房管局应该负有责任。
理论上不具备鉴别能力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淮北市房管局一名分管产权市场处的张姓副局长,该副局长表示,他对这件事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让记者直接找产权市场处的王处长。3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淮北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该处王处长指派了该处一名黄科长接受记者采访。
在黄科长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一份《关于李某等人反映情况的说明》,上面有一段写着“我局两次颁证,均是严格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登记的,要件齐全,程序合法。申请材料真伪等,待公安机关的定论”。
对于房屋住户和借款人的质疑,黄科长同样表示,“那3人办理房产证时有《购房合同》、发票等齐全的材料,从窗口就可以办理。”但对于3名骗子提供材料的真伪,黄科长表示,“理论上,我们并不具备鉴别能力,警方还在查”。
骗子极可能用了假合同
3月2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办理此案的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经侦大队。据悉,该大队已于3月12日对该案进行了立案。经查,涉案的的仝、王、邵3人均为淮北市烈山区人。3月14日,经侦大队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3人进行网上追逃。
据办案民警介绍,目前,他们已经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侦查。经过鉴定,3名男子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所使用的《购房合同》上的某房地产公司印章、财务印章,与该公司真正持有的印章“不是同一枚印章”。
“我们找到房地产公司的相关人员了解后,他们也表示并没有签署这份合同。”该警官称,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所用的《购房合同》极有可能是假合同。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