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虽然在庭审中“房姐”龚爱爱及其辩护人称购房资金不违法,但是,龚爱爱40多套房产的巨额资金具体来源仍然疑云重重。
现在多数人知道龚爱爱原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神木农商行)副行长,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却发现,龚爱爱与神木农商行的关系,绝非“原副行长”那么简单。
记者获取的数份神木农商行档案显示,龚爱爱虽已辞去副行长一职,但仍保留在该行“董事”身份,更是神木农商行的8位自然人发起股东之一,持股11.6985%。与此同时,龚爱爱用于出资的身份证号码为142325开头,媒体曝光为虚假户口。
以上8人组成神木农商行持股会,代持公司所有股份,而8人均为公司高管。此外,持股会亦是疑点重重,仅凭一纸董事会决议成立。记者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却未发现代持股份有股东委托协议。与此同时,在神木农商行的股东中,亦出现了龚爱爱家族参与煤矿的身影。
假户口代持11.6985%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发现,已去职神木农商行副行长的龚爱爱,表面上与神木农商行已无任何关系,且神木农商行对此亦曾回应称“龚爱爱系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事实果真如此吗?
神木农商行档案信息显示,2009年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神木农商行时,注册资本为3.518亿元,龚爱爱为8位发起股东之一。彼时,龚爱爱还未任神木农商行副行长一职。
在神木农商行第一届董事会上,会议通过以上8位股东组成神木农商行持股会,代持公司所有股份。记者获取的上述董事会决议显示,龚爱爱共出资3835.74万元,持股比例为10.9032%。2011年,神木农商行增资后,龚爱爱出资额增加到6455.231万元,持股11.6985%。
与此同时,神木农商行的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龚爱爱还被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的职工董事,现在依然保留在该行“董事”身份。
颇值得玩味的是,龚爱爱用于出资的身份证开头为142325,此为虚假户口,户籍地址为山西吕梁,户口于2008年12月由山西省迁入陕西神木县大柳塔镇。
除了代持股份,龚爱爱亦有自持股份。来自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的验资报告显示,龚爱爱为神木农商行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出资额为130万元,持股比例为0.36%。神木农商行增资后,龚爱爱的出资额增加到149.5万元,持股比例略降为0.27%。龚爱爱作为神木农商行前十大自然人股东,自行出资开头为612722的身份证,则为其真实身份。
对此,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龚爱爱用虚假身份出资,只是对谁是权利人有影响,对公司并无影响,只要其出资为实。但其拥有的股权属于个人资产,有可能被冻结,不过由于庭审是对其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起诉,并未涉及资金来源,如若龚爱爱资金来源合法,被查封的房产是要解封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神木农商行持股会的8位股东,均为公司高管。截至目前,8人组成神木农商行持股会,总共代持股份为55180万股,其中包括白惠忠、白世平、吕岗、张卡虎、余清才、杨振刚等。在公司的第一届股东大会上,以上8人中除了吕岗为监事长、张卡虎和白世平为监事外,剩下的5人则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神木农商行董事长由余清才担任,杨振刚为行长,白惠忠为副行长。
8人持股会悬疑待解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查阅公司档案发现,无论是神木农商行设立还是增资,公司股东仅有上述8位自然人,持有公司100%股份。不过在验资报告中,公司的实际股东构成却并非如此。
来自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的验资报告,神木农商行(筹)出资人共2311户,实收注册人民币35180万元。其中,社会自然人股东2292户,出资28380万元,占总股本的80.67%;员工股东197户,出资7000万元,占总股本的60.77%;企业法人股东19户,出资6800万元,占总股本的19.33%。
“经查,2292户自然人股东,均属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城乡居民;197户员工股东,均属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在册的正式员工;19户企业法人股东,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述入股资金均为自有货币资金。”上述验资报告称。
在神木农商行增资后,公司出资股东又增加到2572户,其中社会自然人股东2233户,员工股东264户,企业法人股东75户。记者注意到,此次变更社会自然人股东数量减少,而后两者则大幅增加。
以上自然人股份及法人股份均由8人组成的持股会代持,具体为白惠忠出资2047.6万元(占5.82%)、白世平2430.8万元(占6.90%)、吕岗4841.14万元(占13.76%)、张卡虎5069.84万元(占14.41%)、余清才6405万元(占18.20%)、杨振刚6930万元(占19.70%)、杨利平3620万元(占比10.29%)。
公司增资后,白惠忠则变为出资7376.1715万元(占13.34%)、白世平4787.187万元(占8.68%)、吕岗5960万元(占10.8%)、张卡虎7397.34万元(占13.41%)、余清才9489.80万元(占17.20%)、杨振刚7043.586万元(占12.77%)、杨利平6683.586万元(占11.70%)。此时,龚爱爱出资6455.23万元(占11.6985%)。
根据公司档案显示,持股会占有100%股权。不过,记者在公司档案中并未找到2500多户股东委托8位股东代持股份的任何协议。“验资报告显示,公司有2000多名股东,但实际持有股份的是8位自然人股东,公司的100%股权怎么从这么多股东手中,以不同比例分配到8个自然人,而又没有委托协议,中间如何操作颇有疑点。”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对此分析称。
除此之外,持股会的成立亦颇具疑点,“董事会决议成立持股会的原因和性质并不明确,仅通过一次董事会决议成立,而董事会的决议并未对该持股会成立的目的和性质作出明确的说明。”上述律师告诉记者。
而事实上,在公司的档案资料中,记者确未发现有关的任何约定和说明。对此,该律师表示,持股会由8位发起股东组成,相当于成立了一个股东会,董事会成立股东会显然不合常规。“很大程度上,持股会是为了规避银监会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持股比列的规定,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公司出资额有可能为8人的自有资金。”
“家族煤矿”入股农商行
值得注意的,除了龚爱爱为公司股东及董事外,其所谓“家族煤矿”亦通过参股,渗透到神木农商行。记者获取的神木农商行法人股东构成名单显示,神木县大砭窑气化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砭窑煤矿)于2011年出资100万元入股,持股比例为0.18%。
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龚爱爱与大砭窑煤矿关系匪浅。2004年12月26日,大砭窑煤矿注册资本增加至9600万元,新增的3个股东中,龚子胜入股金额为1500万元,占比15.63%,而龚子胜正是龚爱爱的兄长。
在大砭窑煤矿第十次股东会议上,新增股东龚子胜、郭永昌、郭光胜等被选为公司执行董事。事实上,大砭窑煤矿并非入股神木农商行的唯一煤矿企业,记者发现,煤矿企业对于入股神木农商行颇为青睐。据记者粗略统计,在目前公司的75户企业法人股东中,至少有15家煤矿企业,剩下的法人股东亦多与煤炭业有关。
来自陕西榆林中太联合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显示,神木农商行的前十大法人股东中,第二大和第七大股东均为煤矿企业,分别为神木县麻家塔乡敖包沟煤矿和神木县店塔镇板墩焉村办煤矿。
若神木农商行分红,以龚爱爱的股东身份,及大砭窑煤矿的入股,将获益颇丰。2010年,神木农商行的营业收入为14.318亿元,净利润为6.578亿元。次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则为19.834亿元,净利润为5.399亿元。
对于上述情形,记者多次致电神木农商行董事长余清才,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向其发去采访短信,亦未获回复。此外,记者向神木农商行的主管单位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对方的回复。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