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急不急?深圳分诊指引把关急诊患者 不急或等4小时

2013年09月26日 16:26   来源:深圳新闻网   刘梦婷

  在急诊科室处理轻微外伤、咨询失眠……诸如此类“不急”的病患看“急诊”今后要等等了。为了使急诊医学科更科学和规范,也尽可能提高急诊病人分诊的准确率,深圳市医管中心于近日制订了《直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指引(试行)》,将在10月1日起试行。

  患者按“轻重缓急”分四级

  非急症患者或等待4小时

  据悉,市人民医院、市二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市中医院、市三医院、港大深圳医院等6家市属综合医院将列入试行急诊分级制度范围,按照“预检分诊、急重优先”原则,将患者分为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四级。按病情分类,这四级病情分级将被分别安置于红区(复苏室、抢救室)、黄区(优先诊室)及绿区(一般诊室)。

  根据指引,如果没有急性发病情况的,无或很少不适主诉的非急症患者,等候时间将在4小时之内。类似此类病患在就诊期间将被给予定时病情评估,一旦发现其病情有恶化的趋势立即升级,转入相应区域治疗。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1年9月份卫生部曾下发了《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急诊患者就医不宜机械地“先到先治”,而是应通过分诊的手段,按照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安排诊疗顺序和所需医疗资源,实现“急重优先”。2013年2月份,卫生部正式下发行业标准,深圳的《直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指引》随后“诞生”。

  据悉,深圳市医管中心征求深圳市急诊专家意见,共同制定了《直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指引》。按照指引要求,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可能随时危及患者生命的第一级患者,必须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有进展至生命危险和致残危险的95%的第二级患者,必须在10分钟内安排接诊;生命体征稳定,有状态变差危险,有急性症状和急诊问题,但目前明确没有危及生命或致残危险的90%的第三级患者在30分钟内安排就诊;非急症,轻症或非急症,目前没有急性发病情况,无或很少不适主诉的80%的第四级患者要在4小时内完成救治。

  医护人员:急诊科室4/5病人并“不急”

  白天要上班,所以很多病人都是选择晚上下班看急诊。因此,这个时间段也是极易引发纠纷的时段。市二医院急诊科护士长陈晖告诉记者,晚上下班看急诊的病患多是白天没有时间的,所以很多都是不大急的。急诊室经常要面对处理轻微外伤、皮肤问题、打狂犬疫苗的病患。“这中间如果出现病情较为危急,需要立刻接受治疗的病人‘插队’,就很容易引起其他候诊患者的不满。”

  她告诉记者,有时候一晚上接诊一二百病人,而对于生命体征不稳定,面临濒危或危重的病人这种真正“急”的病人只有1/5。陈晖表示,出台该指引对于急诊提高分诊与急救能力是有必要的。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都表示赞成急诊分诊制度。“分级制度应该是势在必行的,急诊就是要看急的病。生命危在旦夕,没那么严重的就让让也无妨”,市民林先生表示。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机械地按照先来后到的“公平原则”安排处置,就会给真正的急危重患者轻则增加痛苦,重则可能延误处置带来生命危害。因此,即时评估病况、予以醒目标记并相应安排优先处置和对应的资源,就成为医院急诊管理的基本要求。

  市医管中心咨询运行部部长徐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属的大型综合医院医疗资源是有限的,急诊更是人满为患。而指引的出现就是出于让病人更有序就诊考虑,最大可能地让出危重、紧急病患治疗的资源。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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