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政府公告“限时补缴年票可免滞纳金”,却引发争议。本版26日《东莞限时补年票免滞纳金,已交者大喊“要退款”》一文对此做了详细报道。对于已缴纳滞纳金的部分市民强烈要求“凭发票退滞纳金”的呼声,东莞市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26日仍表示,不会退钱,按原规定执行。这又引来一些网友质疑政府“朝令夕改,不公平”,更有网友直言:“如果不退,以后大家都不用按时交,反正到时滞纳金也可免”。
吐槽:积极响应反遭罚?
东莞“限时补缴年票免滞纳金”一经报道,立即在当地引起广泛议论,对于一部分要求“退款”的市民,东莞市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回应:仍按《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办法》原规定执行,不会退款。
这样的回应立即再遭市民炮轰。网友“LaceyYuan”认为:“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不能让人信服,有点头脑发热,这让几天前交过的人情何以堪?”许多网友在微博上列队表示:“强烈要求退款,否则有失公平。”网友“小塘堂”更称:“今年8月份去交了(年票),罚了我500多元滞纳金,竟然说没得退回。大家以后不用按时交,反正到时滞纳金又可以免。”
对此,赋诚律师事务所李新宜律师认为,政府这样的做法,有违法律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对之前交年票费的收取滞纳金,对之后交的却可免除滞纳金,依常理,对于遵守法律、积极执行的,政府本应当予以鼓励、奖励,此次政府反其道而行,公信力大打折扣,也与法律基本精神相违背,之前已收的滞纳金应退回为宜。
质疑:年票费真合法吗?
另外,一些物流公司十多台货车欠缴年票七八年,欠费上百万,货运公司老板宁愿将车报废也不愿意补缴。对于这部分仍坚持抵制年票者,东莞市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表示,将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路桥收费所是否有资格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有专家对此提出了质疑。有政协委员和车主还认为,目前年票收费的依据没有说服力,其所提供的所谓“法律依据”,都并不是直接点明要收费的。
对于这些质疑声音,东莞市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有关人士回应称,市路桥收费所是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科级事业法人,属于行政法规授权代为履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单位,具有向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的主体资格。该人士坚称,年票费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合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文车主可以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有市民担忧,年票费是否还会与汽车年审捆绑?该小组负责人明确表示:年票不会再与汽车年审绑定。市路桥收费所在全市所有机动车辆检测站内设立了年票收费点,收费所工作人员只会在现场提醒、劝导未缴费车辆按时缴费,并提供缴费便利。(记者 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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