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深挖30米 造最大地下城

2013年09月27日 13:37   来源:广州日报    杜娟 叶卡斯

金融城起步区地下空间效果图。

广州金融城起步区控规通过 大烟囱、煤棚确定保留

  经过一年多的规划设计,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规划在昨日的广州市规委会上通过。值得关注的是,金融城起步区的地下空间达5层,最深处接近30米;总建筑面积达到213.6万m2,成为广州最大的“地下城”。

  市规委会主任、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会议,副市长王东出席会议。

  特色一:住宅用地仅占7.31%

  金融城起步区现状为“五厂三村一区一楼,两涌一园一庙一码头”,分别是:昊天化工厂、广州电池厂、员村热电厂、车陂水厂以及广东玻璃厂,棠下村、石东村、车陂村,江源半岛住宅小区,新墟碉楼;棠下涌、造纸厂涌,滨江大道滨江公园,华光庙,9号码头。

  陈建华表示,金融城将是未来广州的标志。可见,金融城的规划定位应该非常之高,最终的规划结构为:方城、曲苑、翠岛、玉带。功能分区为5个区:金融办公区、总部办公区、综合商业区、滨水休闲区和特色生活区。

  据悉,金融城起步区的总用地面积132.4公顷,居住用地仅占7.31%,商业金融用地占31.2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38.52%。对此,规委会委员何镜堂表示:“这一地区一定不能搞住宅,必须是商业用地,除了回迁一块,要严格控制搞住宅。”

  根据规划,该地区的居住人口仅1.3万人,就业人口达17.8万人。而7.31%的居住用地主要用于棠下村、石东村、车陂村3个城中村改造的回迁。安置总建筑面积为59.7万平方米。

  特色二:建九宫格方城和岭南水街

  值得关注的是,金融城起步区规划中的“方城”概念备受专家推崇。所谓的“方城”是指,借鉴中国唐代长安城、岭南园林等中国传统营城造园手法,在起步区中心九宫格型的“方城”中,强调中轴对称,建筑立面避免大面积玻璃幕墙,同时采用多种遮阳方式,适应岭南气候特征。

  与“方城”相辅相成的还有众多具有岭南特色的元素,包括翠岛和岭南水街等。根据规划,翠岛南面建设为整体、大气、有文化氛围、容纳市民公共活动的金融公园,总面积为3.7万平方米,绿地率为90%。

  岭南水街中,为了保证骑楼街整体的连续界面,连续骑楼段长度不小于72米。据悉,为了保障岭南水街的水质,规划中提出棠下涌建双向泵站,用珠江再生水注入河涌。

  特色三:

  213万m2的最大地下空间

  据悉,金融城起步区地下空间开发量为213.6万m2,商业设施为47.4万m2。

  超过200万m2的总建筑面积,使之成为广州最大的地下空间。排在其后的分别是规划中的番禺万博城(171万m2),广州南站地下空间(110万m2),珠江新城(约50万m2)。

  根据规划,金融城地下空间共分5层,挖到最深处已经是29.9米。

  特色四:新增3条APM线

  在交通方面,城际轨道将实现10分钟到达广州南站,20分钟到达白云机场,1小时内到达珠三角各主要城市。

  轨道交通包括一条城际轨道(广佛环线城际)、两条城市轨道(4号线、5号线)、三条新型交通线(APM:花城大道线、临江大道线、科韵路线共5个站点)。

  据悉,APM线规划沿花城大道走廊地下设置,线路起点为体育西路站,终点为东圃站,与3号线、5号线、11号线等实现换乘,分流5号线交通压力,规划区内沿花城大道设地下站2座。预留沿临江大道与科韵路的新型交通系统,并新增站点3座,形成“三线五站”的布局。

  值得关注的是,金融城内还将设地面无车区,面积约45公顷。

  特色五:清末碉楼与近代大烟囱融合

  规划明确起步区内共有两处不可移动文物:新墟碉楼及华光庙,4处文化遗产保护线索:员村热电厂烟囱、煤棚、9号码头塔吊以及邮筒。

  规划提出新墟碉楼迁建至方城核心区春融路东侧的滨水绿地内,华光庙结合城中村安置地块布局。有专家提出,新墟碉楼原址保留为好。而大烟囱和煤棚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没有什么保留价值。

  对此,陈建华最后拍板说:“碉楼就地保留,这种历史建筑可以增添金融城的文化特色。”而工业遗产保护方面,陈建华表示:“大烟囱和煤棚,起码是原址保留下来,起步区里既有清代的碉楼,又有近代的工厂大烟囱,也可算是一个印记公园。而且烟囱的用处很多,搞不好还是盈利大户。煤棚更是公建配套,社区文化、酒吧等,T台秀等什么都可以用。”此外,他还要求,9号码头原址保护,但可进行修缮改造,可以把公交、出租车、油电气站、水吧等一起建设,“码头就重生了,不仅保护了,功能还增加了。” 文/图 记者杜娟、叶卡斯

(责任编辑:袁霓)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