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出台立法规定 散布谣言者可停网停机

2013年09月29日 10:5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徐志强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辽宁首次出台立法规定:散布谣言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停网停机的处罚。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通过了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也是首次做出了这样的立法规定。规定中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信息系统制作布置、发布和传播如下信息,如散步谣言谣言、煽动非法聚集,宣扬淫秽、色情、暴力、赌博、凶杀、恐怖、交涉犯罪或者是交易制作违禁品、管制物品等等行为。

  如果单位个人违反了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6个月停止联网和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由发政部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取得相关资格,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徐志强)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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