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购枪境内卖QQ群里找买家 13人构成犯罪被判刑

2013年10月09日 06:33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庾琳 孙晓梅

南宁中院宣判一起涉枪案件,13人因走私、非法买卖、邮寄枪弹等行为被判刑

  境外购枪境内卖 QQ群里找买家

  涉案枪支五花八门,击发威力巨大,运枪路线从泰国-南宁-哈尔滨跨越几千公里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庾琳 通讯员 孙晓梅

  10月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消息,一起近年来涉案枪支类型最多、枪支威力大、作案地域跨度最广的涉枪案件于9月27日进行宣判,一审以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等罪名,判处李东楷等1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11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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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枪”卖出高价尝甜头

  2011年年初,刘国成通过QQ,找到卖家李东楷,购买了一支自制手枪。据刘国成称,李东楷说可以卖给他一支仿勃朗宁小口径手枪,但没有做完,很粗糙,弹簧和扳机都有问题。同年4月,李东楷在途经南宁时,将那支未改好的手枪以7000元卖给了他。

  后来,刘国成将枪进行了改装,但击发成功率还是很低。于是他把这支枪以1.2万元卖给张广涛。张广涛又以2.4万元卖给黄俊铭。

  博白人王靖向黄俊铭借枪打山猪,黄俊铭就给了他这支仿勃朗宁手枪和30多发小口径子弹,还有两根消声器,枪是金属银白色的,带瞄准镜。王靖带着枪回博白县灵潭镇老家扫墓时,把子弹打完了。后来,他就把枪放在博白的一个朋友家。

  案发后这支“自制枪”经警方鉴定,可适用5.6毫米小口径步枪弹,能正常击发,根据“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的规定,结论为该枪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定义的枪支。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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