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潘登 通讯员 宁国用
核心提示
“为什么自来水中会有一股怪味”?“水的颜色不对,水质会不会有问题”……生活中,对自来水的水质,市民总有这样那样的担忧。
10月1日起,《广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试行。按照规定,凡采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或小区,每半年必须对水箱、水池等储水设施进行1次以上的清洗和消毒,经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水质无虞,让市民喝上放心水。
二次供水
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的建筑
“我朋友单位在大沙田,他住5楼,没有任何二次供水设施,为什么我们这里却要收二次加压费?”家住埌东某小区的罗先生,因为家在6楼,交物业费时,被要求缴纳二次供水费用,“不过相差1层楼,怎么差别那么大?”
罗先生的疑惑,也是许多市民的疑惑。那么,目前在城市里,都有哪些建筑需要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呢?就此,记者日前专门请教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为了保证城市正常用水,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对水压或水量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的,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而小区建成时,水泵房等二次加压设施也要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不得供水。
“由于二次供水设施与外界接触较多,若管理不到位,密封不严,不定期清洗消毒,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该负责人继续解释道,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建筑“越长越高”,这些高层建筑的饮用水基本上要经过“水厂→市政管网→二次供水设施→用户”等多个环节,水箱、水塔、水泵等二次供水设施也越来越多,如果管不好,很容易被污染。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