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到11月,海南省卫生厅将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开展以饮用水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饮用水未消毒或者水源有问题,将被限期整改并查处。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将被通报。
在饮用水卫生方面,海南省卫生厅将检查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水厂水质消毒、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措施、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对于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水厂水质消毒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如无消毒设施或运转不正常(包括消毒设施未投入使用)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的,将被依法查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如存在水源卫生防护问题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卫生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如未按要求进行储水设备清洗消毒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对于没有管理单位的,海南省卫生厅将报告给当地人民政府。
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消毒方面,海南省卫生厅将按照每个地级市不少于5家进行抽检,少于5家的,将全部抽检。抽检结果将在媒体上公示。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将通报给辖区工商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