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17个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2013年10月10日 18:54   来源:广西日报    李欣松

  10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凸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效益和示范效果,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决定先期实施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大水江村土地整治项目等17个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典型项目,计划总投资5.37亿元,实施规模1.47万公顷,争取2013年12月底前开工,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据悉,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已获自治区政府立项并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查。

  本次下达的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实行上限控制原则,亩均投资高于2500元的项目按2500元控制,亩均投资低于2500元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预算控制,项目实际投资以当地财政部门审批的项目预算为准。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要求,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统一步调、统一实施、统一标准”的工作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一是要规范项目前期管理,通过统一采购、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项目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二是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强化工程进度月报制,实行三级巡查工作机制,建立项目责任单位约谈制度;三是项目实施完工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对工程进行复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工程涉及广西沿边沿海的百色、崇左、防城港、钦州、北海5市29县(市、区),项目实施后,可完成全区约20%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约40%的补充耕地量,解决全区近30%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预计可提高粮食产能两亿公斤以上。(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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