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1.7亿全国罕见 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受审

2013年10月12日 02:02   来源:信息时报   

吴湛辉。(资料图片)

庭审后吴湛辉与家属见面。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摄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何小敏 通讯员 钟言

  现年46岁,先后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虎门镇委书记、东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的吴湛辉,被指控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港币高达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妻女在港拥有两座豪宅。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审理此案。涉案数额约1.7亿元,检察官感叹,这在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指控受贿与任环保局长有关

  2012年4月,时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的吴湛辉在办公室接到纪委通知“去开会”,当天家属知道他被“双规”了,同年10月吴湛辉被移送司法机关。吴湛辉生于1967年7月,是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人,曾在广州的暨南大学读研究生,社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吴湛辉1986年开始参加工作时才19岁,此后他的工作履历相当丰富,先后在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外贸局、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其后先后担任环保局长、虎门镇委书记等要职更是不可忽视。

  据悉,吴湛辉受贿事实主要与其所担任的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局长职务有关。尽管吴湛辉从2007年1月已经调离环保系统,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却横跨了其离任后5年。

  庭审直击

  曾自首及检举揭发他人

  庭审中,吴湛辉否认索贿,称对方有提出过允诺,但自己并未表态。吴湛辉还辩称发包处理厂是集体领导班子决定,自己并未为行贿人牟利,但检方称,在投标过程中,吴有向对方透露竞争对手价码,助行贿人胜出。在其他事项上,吴亦予以帮助。

  此外,吴湛辉及其辩护人对受贿金额中的一笔2820万元的贿款提出异议,他并未否认自己收取了这笔款项,但称其本人并未经手,也不清楚具体数额,希望法院核实,辩护人则称支持这部分指控主要是证人证言,证据不足。而在吴湛辉离任环保局局长之后,仍有受贿的事实,辩护人称该部分款项并未利用职务之便为人牟利,不构成受贿,应为违纪所得。

  辩护人称,从危害后果上看,废物处理是保护环境的好事,并未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历数吴湛辉任职期间的”风光业绩”,希望能给予轻判。而在港购买两套豪宅的时间段横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相关司法解释出来前后,辩护人希望区别对待,之前部分不以该罪名论。

  检方指出,吴湛辉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属于自首。与此同时,吴湛辉还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

  “受贿数额如此巨大,在广东省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这种犯罪事实清楚,犯罪情节恶劣的情况下,适用‘可以从轻或减轻’已经是对其最宽松的评判。”检方对辩护人“讨价还价”予以回击。

  两处房产已拍卖

  昨日庭上,辩护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吴湛辉家属向纪委退赃的书证,目前吴湛辉已通过家属退赃人民币9300万元,包括人民币4970万受贿款,人民币3000万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以及香港荟萃苑房产拍卖所得款。

  律师称,另一套香港的大豪宅已经进行了司法拍卖,由香港一家国有企业拍得,对方目前尚未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而已。

  指控

  与承包商平分利润 月入50万到60万元

  时间: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

  受贿人:吴湛辉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局长

  行贿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

  涉案项目: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

  受贿总金额:人民币4970万元

  这名行贿人赖洪中除了给吴湛辉送好处费,在吴湛辉离任后,还给其继任者袁绍东行贿750万元。2007年3月,时任环保局局长的吴湛辉被任命为东莞市政府秘书长,接任他的正是市政府副秘书长袁绍东。

  废物处理站承包权

  或扳倒两任环保局长

  去年广东省纪委发布吴湛辉双规消息之前的3天,袁绍东被逮捕,今年被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吴湛辉受贿罪成立,吴湛辉涉案事实若证实是在环保局长任上,加上袁绍东案,则有两任环保局长相继失守。

  据指控,2003年2月,吴湛辉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赖洪中有意承办该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赖洪中的弟弟是时任东莞市监察局副局长赖鸿就,赖洪中通过赖鸿就结识了吴湛辉,并许诺如果承包,会将经营所得利润的一半作为好处费分给吴湛辉。吴默许了。

  2003年11月,在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东莞市环保局工会签订了承包协议。

  自2005年3月至2007年,赖洪中按约共向吴湛辉支付了人民币2150万元好处费,并根据吴的指示,将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至吴湛辉之兄吴湛林实际控制的东莞市莞晟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保管。

  2006年12月,在时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再次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经营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期限由2008年10月1日延至2014年12月31日。

  之后,赖洪中按约每月支付人民币50万到60万元不等给吴湛辉。自2008年至2012年3月,共支付人民币2820万元。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妻女坐拥两套香港豪宅

  第一次购房购车位:2006年4月购买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10楼B座及其4楼2号车位

  费用:1600万元港币

  第二次购房购车位:2011年6月,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B25栋屋及其两个停车场

  费用:7600万元港币

  另据指控,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10楼B座及其4楼2号车位。2011年6月,吴湛辉再次通过他人的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B25栋屋及其两个停车场。庭上披露,豪宅虽挂他人的名字,实则由吴湛辉妻女居住。这也印证了媒体之前报道的“裸官”一说。

  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还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赖洪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检方指控,吴湛辉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港币高达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差额特别巨大,其不能说明来源。吴湛辉在庭上称,这笔款项是通过收红包等途径得来,但检方表示无法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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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 黄冬蕾 ]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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