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2012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我省去年房价收入比列第13位,处于中游水平,且低于全国均值;合肥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中列第29位。专家认为,我省及重点城市排名说明整体房产市场发展平稳,房价涨幅处于合理区间。
安徽低于全国均值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比值。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不过,报告认为,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我国与欧美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可比性不大,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为说明去年全国各地房价收入比水平,报告列举了2002年以来每一年的数据。从图表可看出,10年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在2009年达到最高,为8.1,2003年最低,为6.6。
根据研究结论,比值最高的为北京,达13.3,最低的为内蒙古,仅5.3。整体上看,比值超过9的均为东部省份。从中部来看,半数省份房价收入比上升,报告认为原因在于房价涨幅大于收入涨幅。但放在全国范围看,中部房价收入比还处于合理区域。
具体数据显示,去年各省房价收入比排名中,安徽列第13位,为6.9,低于全国7.3的均值,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4500元/㎡。
合肥房价收入比较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还同时发布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合肥2012年列第29位,为6.5。而剔除可售型保障房因素后的房价收入比排名中,合肥列第25位,为7.3。
在35个城市分类中,合肥被归为8个中部二线城市范畴。报告显示,与2011年相比,2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有9个城市因为房价下跌。
2012年,8个中部二线城市中,仅武汉市的房价收入比高于全国均值,包括合肥在内的其余7个城市均低于全国均值。 35个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中,合肥列第29位,为6.5;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排名中,合肥则列第21位,均价为5800元/㎡左右。合肥房价收入比列中部二线城市第7位,均价列第4位,各城市曲线比较,合肥基本平稳。而纵观合肥2001年至2012年房价收入比走势,最高值出现在2005年和2010年,均为7.5。
对此,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认为,数据和结果基本反映了合肥的真实房价收入比水平(剔除保障房因素)。他介绍,根据相关部门数据,2012年合肥新增商品住房的均价是6205.63元/㎡。以合肥地区一套合理面积为90㎡的住房计算,总价为558506.7元。再根据统计数据,上一年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5434元,户均2.83人,可得房价收入比为7.76,与上海易居的7.3相差不大。而放到此次研究范围中来看,位次靠后,也印证了合肥房价收入比还处于较为合理的范围。(记者郜征)
名词解释
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Ratio),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不过由于统计口径差异,我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都属合理区间。若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