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代发七地地方债共216亿元

2013年10月15日 12:14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财政部代理发行了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共计216亿元,中标利率为4.25%,和此前市场预期基本一致。

  财政部的公告显示,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216亿元,其中河北、辽宁、大连、吉林、宁波、青岛、宁夏的额度分别为64亿元、42亿元、10亿元、54亿元、12亿元、10亿元、24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地方债的投标倍数仅为1.60倍,显示认购需求仍然低迷。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本周一级市场上利率债的供给量再创新高,总归超过1300亿元,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机构的认购热情不足。

  中金公司指出,从历史情况来看,由于地方政府债流动性较差,地方政府债与同期限国债有30bp 左右的流动性溢价,但下半年以来由于资金利率维持高位,地方债中标的流动性溢价明显扩大。

  另一方面,地方自主发行的地方债和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利差也在扩大。上周四江苏省自主发行的地方债,5年期品种中标利率也仅为3.88%。

  分析人士指出,地方自行发债与财政代发地方债本质并无不同。不过,地方自主发债的收益率偏低主要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方面,自行发债的五个试点省市均为发达地区,本身偿债能力较强,因此发行成本较低;另一方面,承销商出于完成考核任务、维护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拉到更多财政存款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会有意压低发行利率。周宇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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