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再次对近期各地查处14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针对出现的问题,省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正视存在问题,真抓严管,狠抓落实。特别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年元旦、春节及全省和各地“两会”期间执纪监督工作,坚决纠正“四风”,铁面执纪、违纪必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绝不姑息迁就。
这14起典型问题是:
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某正县级干部公车私用肇事致一人死亡,受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城交警大队民警违规使用公车,被嘉峪关市公安局党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酒泉市金塔县国土资源局东坝土管所所长酒后驾驶公车肇事致一死两伤,被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
张掖市教育局违规组织市、县(区)相关人员公款旅游,张掖市纪委给予市教育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个人承担有关费用。
金昌市永昌县红山窑乡某副乡长在西气东输工程中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支付接待费用,永昌县监察局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武威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违规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实物,武威市水务局党委给予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将所发实物折款返还本单位财务。
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等4人工作期间饮酒斗殴,平川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家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定西市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院长公车私用,岷县纪委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平凉市崆峒区3名干部参与赌博,崆峒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峡门乡和区财政局2名干部行政记大过处分,峡门乡党委给予桂井村党支部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庆阳市华池县教育局以考察名义集体组织教师赴台旅游,华池县纪委责成县教育局局长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天水市甘谷县国土资源局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天水市纪委给予甘谷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甘南州夏河县国土资源局某副局长违规参与消费娱乐,甘南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免去其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临夏州康乐县塔庄小学校长等人公款旅游,康乐县纪委给予塔庄小学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并责令相关人员个人承担有关费用。
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16名干部违反会议纪律,西和县监察局对其中6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成汉源镇政府给予其余10人行政记过处分。
230名公职人员因参与投资办企业被清查
我省共有230名公职人员参与投资办企业,涉及全省7个市州和47个省直部门。截至目前,确认参与投资办企业的230名公职人员中,通过转股、退股、注销等形式一律退出。
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审计厅、省工商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相关人员通过转股、退股、注销等形式一律退出。截至目前,确认参与投资办企业的230名公职人员中,166人进行了转股、退股等股权变更,38人注销了所经办的企业,1人被吊销营业执照,1人更换了法人代表,1人被检察机关批捕,6人辞职继续办企业,15人退休继续办企业,2人办理提前退休创办企业的相关手续。
省纪委责成有关市州和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在对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问题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有关市州和部门已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并将结果上报省纪委。同时,省纪委案件管理室和党风室将调查核实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存档备案。(记者 赵万山)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