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营运性公司负责人及代表召开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座谈会,通报了今年以来交通违法状况,并再次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要求。针对继续加强营运车辆安全运营监管措施,记者昨日采访了拉萨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
3个固定执法大队24小时执勤
在营运车辆的检查方面,拉萨交通执法支队对长途客车、旅游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营运车辆严格执行“六个必查”,即:承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必查、车辆轮胎磨损情况必查。对违规车辆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拉萨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堆龙德庆县、曲水县和墨竹工卡县的主要国道沿线设有固定执法大队24小时执勤,同时,交通违法、违规投诉服务热线96169也是24小时保持畅通,并设有应急小组,以便接到热线后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营运车辆实行全天候监察管理。
该负责人对违法违规营运车辆的处罚力度作了进一步解释,他说:“对于违规营运、非法营运的车辆一旦查出,将会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但是处罚不是目的,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一是保障旅客的乘车安全,二是通过继续加强检查整治措施,维护客运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地发展。”
信息采集系统提高了监管效率
拉萨交通执法支队建立了“两客一危”信息采集系统,该系统在执法人员对营运车辆登记检查过程中,也起到了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从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登记、相关证件核实、驾驶员指纹采集到车辆载客、载货情况检查,执法人员利用计算机设备等先进设施和网络化信息技术,提高了工作效率,执法人员从以前的每分钟登记一辆车提高到了每分钟登记4至5辆,而且,准确率也提高了。
此外,我区营运车辆现均已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该系统将对营运车辆的运营情况准确记录后发送到执法支队的监督管理终端平台。同时,终端平台也将对驾驶员拆卸、破坏车载定位系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准确监控,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惩。
设驾驶员休息室杜绝疲劳驾驶
依照我国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运管部门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工作作息时间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在夜间11点到次日清晨6点的时间段内,规定营运车辆驾驶员停运休息。拉萨交通执法支队在主要长途路段上设立了驾驶员休息室,以供沿途车辆驾驶员在规定的停运休息时间段补充睡眠。
“疲劳驾驶是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保证驾驶员的充足睡眠非常必要。在执法人员执勤过程中,都会询问驾驶员所行车程,当超过标准时,我们会强制要求驾驶员进行休息。”拉萨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