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出台的《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我省将建水资源环境统一监测平台,建设8座重点区域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新建15座、更新改造57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完善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等。
在污染源和总量减排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方面,我省将新增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配备专项仪器设备,使省级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监测站具备新增约束性污染物、重金属、二噁英、机动车尾气等排放源的监督性监测能力。(何佳媛)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