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起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立即让人想起“家庭联查承包责任制”,35年前,中国农村改革从这里开始并成为了重要标志。时隔35年后,安徽又一次成为农村经济改革的突破口,被赋予诸多期待的“土地流转信托计划”终于有了实质性操作,“第一单”花落中信信托,而试点地点就在安徽省宿州市。
全国首例土地流转信托项目问世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成为当下备受关注的重要问题。此次全国首例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问世,是否能有效促进土地的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领域的金融产品是否尚存风险?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村民陈道民搁下了自家的三亩地,安心地外出打工。陈道民之所以能这样安心,是因为他当起了雇主,从今年开始,他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了别人租种。而与其他人转租给别人不同的是,他加入的是土地流转信托。
陈道民:你看,年年能拿到除了基本地租钱以外,还能拿70%的分红,交给专业公司管理,人家肯定比俺有经验,俺都省心了,也放心。
陈道民参加的是全国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由中信信托公司负责运营,信托期限为12年,试点为宿州市埇桥区,可流转面积达5400亩。
什么是土地流转信托?
土地流转信托就是以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个人,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处置权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收益。
中信信托项目负责人王科介绍,通过土地的重新归集,将零散的农用地转移集中到现代农业种植企业手中,比如专业农业经营公司、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通过集约化经营形成规模效益;再通过信托产品的设计,合理地将集约经营提升的地租收入在农户、土地整理者之间分配。
王科:创造一个可持续、渐进性、可发展的方式。
这个信托计划最重要的一点是保持土地性质不变。在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翔看来,安徽宿州的试点颇具现实意义。
李国翔:至少现在土地流转,是盘活农村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一个必要的过程,现在出现土地信托和土地托管的方式,把土地集中起来,通过托管中心,然后再去市场里面找会经营善管理能够发展现代农业的,这样更符合实惠分工,以及保护农民权益这样一种方式。
为什么试点会选择安徽宿州?
这里有着其他地方无可比拟的优势,这里是第一批创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土地流转方面具有带头示范作用。中信信托王科认为,“首单”土地流转信托计划锁定在安徽,就是希望能够产生和当年一样的理想效果。
王科:小岗村探索出一个土地利用方面成功的经验,35年之后我们也希望能够推行一个新的模式。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翔:作为这种土地的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应该来说,象征一种大的方向,可以说是跟家庭承包责任制相提并论。
土地流转信托意义重大
社科院经济所博士后马光远从另外一个角度诠释了这个试点的意义。
马光远:整个这种农业领域,引进一些金融产品,弥补金融短板,这是一个好的做法。
土地流转概念股走势活跃或许显示了土地政策改革突破的良好预期。土地流转对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进程的意义重大,未来将创造百万亿的投资机会,但是李国翔认为,土地流转的形式,并非只有一种,该信托产品是否具有复制性仍然需要时间检验。
李国翔:要实现规模经营,必须要土地流转,具体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还是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如果说具体的流转模式,现在我们不能够认为只有这一种模式是最好的,我们不能把某一种模式认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在很多地方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到大户,也都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显示了很大的生命力。
有收益,也有风险
农民将土地经营权转租出去,不仅能打工挣钱,还能继续获得土地的收益。如果不出意外,像陈道民这样的农民,每年每亩可以获得相当于一千亩小麦的收入。随着资金注入,土地、产品匹配提升,也会增加农民的浮动收入。不过,李国翔也提醒,作为金融属性的信托,也面临着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种种不确定风险。
李国翔:信托仅仅是一个平台,农民土地的租金能不能得到及时支付、足额支付,是一个风险;第二个风险,如果农民,他交给信托中介以后,他的土地承包权益,能不能够及时要回来,承租方如果跑掉了、亏本了、经营不好,将来租金有可能会产生非常大的纠纷。应该来说,纠纷还是随时可能产生。
怎样把风险降到最低?
李国翔认为,必须要农村参与经营,不能让农民与土地脱钩。
李国翔:土地是农民的,让农民参与,给农民一定的话语权,这一点是我们降低风险,保障农民权益,必须要做的。同时,作为如果是托管的话,是信托的这种平台,一定要做好信誉评级,做好管理的工作。这样才能把分歧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记者张秋实 记者张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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