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近期将集中清退党员领导干部持有的会员卡,其中,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等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须于10月31日前完成清退工作,并作出本人零持有报告。
据了解,此次集中清退主要针对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的会员卡除外。
根据甘肃省相关规定,清退对象主要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的党员干部。
甘肃省提出,会员卡由党员领导干部自行清退处理,处理后向所在党组织作出零持有报告。
甘肃省纪委要求,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并作出不再收受、持有、使用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发挥好表率作用。省纪委将于今年12月至明年1月期间对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元旦、春节期间收受节礼、钱物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从严查处,并予以曝光。(记者王博)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