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 石集乡
以地产开发为名高息“聚财”19亿 “宝马乡”集资案主犯被判死缓
量刑为近年来江苏同类案件最重;常熟女老板顾春芳非法集资诈骗案今天也将宣判
两年前,宿迁泗洪“宝马乡”轰动一时,这个以地产开发为名、实为疯狂非法集资的骗局被揭穿后,以石国豹为首的非法集资诈骗团伙中有数十人落网,经查明的非法集资共计19亿余元,到案发后仍有3.5亿余元未能返还,给当地公众造成重大损失。经宿迁中院一审,主犯石国豹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今年10月,省高院核准了这一判决。
昨日,省高院发布了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件,该案居首,这也是近年来我省法院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犯罪中涉案金额最大、也是量刑最重的一起。
典型案例
“宝马乡”揭出特大非法集资案 以开发为名高息“聚财”19亿
泗洪县石集乡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乡镇,人均耕地面积2.5亩左右,村民们多数以种植农业、打工为主。现年只有34岁、户籍住址为该乡瓦房村三组的石国豹,就是从这儿走出去的“能人”。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地产开发名义下的非法集资,让这个普通的乡镇摇身一变成了有名的“宝马乡”。导演这出疯狂的,正是敢作敢为的石国豹。
初中文化的石国豹常年在外地打工,2008年回到泗洪开了一家蛋糕房。宿迁市中级法院判决书显示,就在这一年,石国豹开始以个人名义涉足房地产,中标该乡某村康居示范村项目。此后,他又相继拿下该乡粮管所土地、乡敬老院地块、开发园商住房项目。2010年5月,他通过虚报注册资本等手段,成立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的个人独资的江苏国豹置业有限公司,当年以1600万元将泗洪县梅花镇西大街地块揽入怀中,建设总面积5万多平方米的梅花馨香商城。
此时,30岁左右的石国豹已经成了当地名人。为了抬高身价,2011年他通过竞标,以1.6亿元超过底价2.06倍的价格竞得县城一块土地。根据规定,中标企业要在两个月内缴齐土地出让金的70%,石国豹要缴纳1.12亿元,可他并没有这样的资金实力。为此,他开始在石集乡以高息向人集资。
一审判决书指称,2009年初至2011年6月,石国豹以投资开发房地产为名,以月息10%-15%的高利率,甚至最高1万元一天150元的高利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方式,明知自己不具备偿还能力,仍置巨额资金风险于不顾,通过王继闯、孙飞虎、柳金波、王超、朱晓军等人或通过上述人员向社会上不特定人非法集资,合计约19.2亿余元,其中用于经营1亿多元,归还本息合计16亿余元,案发时约3.5亿元未能返还。
公安机关则指出,石国豹等人是一个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团伙,2011年6月,他的资金链断裂后畏罪潜逃,很快被警方抓获,团伙骨干成员张善园、王继闯等人相继落网,冻结扣押的涉案人员现金、房产、汽车以及金银首饰等资产总价值约5500万元。可见,石国豹非法集资的巨额资金,大部分被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而且还在无法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放贷给他人、用于个人高档消费等。
宿迁市中级法院认为,石国豹、王继闯等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今年6月,根据各自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一审判处石国豹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王继闯无期徒刑,均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一审宣判后,石国豹和王继闯未提起上诉。省高院日前核准了对石国豹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
“宝马乡”往事
泗洪县“宝马乡”豪车云集 疯狂高利贷几乎人人参与
2011年3月
名车组队巡街催生“宝马乡”
泗洪县的石集乡距离泗洪县城约10公里,辖9个行政村,人口2.3万。2011年7月份,随着媒体的报道,这个普通的乡镇摇身一变成了有名的“宝马乡”。
有媒体引用网民说法称,“目前泗洪有宝马800辆左右,奔驰600多辆、奥迪500多辆、保时捷50多辆、英菲尼迪50多辆、捷豹30多辆、法拉利1辆、兰博基尼1辆、玛莎拉蒂1辆……泗洪800辆宝马车中,有500辆是石集的。”因为拥有众多宝马车,石集乡在互联网上被网友称为“宝马乡”。
据了解,这个传说中的“宝马乡”,与石集乡一个叫张善园的人有一定的联系。张善园在泗洪县开了一家汽贸公司,2011年农历二月二,张善园按民间习俗为6岁的儿子剃毛头,邀请了20多辆宝马车客户前来祝贺,并组成宝马车队在石集街道巡游,并停在自家门前,给人留下了石集乡宝马云集的印象。从此以后,“宝马乡”之说也就不胫而走了。
2011年7月
“爪王”潜逃中被抓
石国豹是石集乡瓦房村人,在2011年时只有32岁。石国豹一直在外地打工。2008年,石国豹回泗洪,在泗洪县开了一家蛋糕房。2009年,石国豹在石集乡某村建康居示范村,开始涉足房地产业。
石国豹所办的房地产企业中标泗洪县某块土地的招拍,为了按时上缴出让金,便到家乡石集以月息6%-30%的利率向群众借资。石集乡群众纷纷参与,也波及到周边个别乡镇。一些参与这次非法集资的中间人(俗称“爪子”)和其他房地产企业,甚至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发现有机可乘,也进行非法集资,扩大了非法集资面。
2011年6月份,石国豹的资金链断裂以后畏罪潜逃,7月26日被警方抓获。
2011年9月14日,泗洪县委县政府在集资案的“风暴中心”石集乡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一系列大家关心的问题向公众一一说明。
当时泗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宜军表示,对已结案的重点人员,坚持“一案一策”,核清借贷数额,逐步归还群众相关资金,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在乡镇逐步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上的资金困难等问题,引导群众主动从融资损失的阴影中走出来,面对现实、勤劳致富。
特别提示
常熟美女老板顾春芳案将宣判
昨日,省高院发布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件,省高院表示,非法集资犯罪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当前依然易发、高发。今天省高院还要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打击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新举措,同时集中宣判常熟美女老板顾春芳非法集资诈骗等一批案件,提醒公众提高防范意识。
省高院发布江苏非法集资十大典型案例
1宿迁石国豹、王继闯等集资诈骗系列案
2南京王林、胡朋集资诈骗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假借外省公司之名,掩盖身份,针对中老年群体,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新型环保产业等旗号,编造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涉案金额260多万元。王福林获刑13年;胡朋获刑11年。
3苏州叶进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名,以退休人员为主要对象,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存款。涉案金额920万元,叶进辉获刑4年。
4无锡张朝、罗鹏等5人集资诈
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设立快乐家园公司,针对老年人自身养老问题,以公司规范化经营和产业前景为名,虚构养老投资项目,骗取和吸收老年人投资款。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张朝获刑10年,罗鹏获刑8年。
5扬州晏金牛、左圣等5人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以企业自身所经营的造船等业务项目需要资金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晏金牛获刑7年;左圣等人分别获刑4年至半年不等。
6泰州朱建美集资诈骗案
【犯罪手法】标会又称打会,是一种民间信用融资行为。被告人在明知自身无资金应会和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采取高息竞标“得会”、给付高额利息等手段骗取行会会员资金,致使巨额集资款不能返还。涉案1300多万,朱建美被判无期徒刑。
7盐城陈松林、陈必时等1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借设立投资公司或者成立合作社的名号,向社会非法吸收资金。涉案金额8100多万,陈松林获刑6年;陈必时获刑3年。
8淮安盛开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在承建建筑工程期间,以实际存在资金短缺困难为由,大量吸收公众资金。涉案金额4000多万,盛开道获刑6年。
9徐州张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以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为融资理由,许以高额利息大量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涉案金额6800多万元,张静获刑6年。
10连云港胡建华集资诈骗、赵爱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手法】被告人假借自己经营金融专业领域的承兑汇票贴现或开办的工厂需要周转资金为由,以借款的方式大肆骗取或者吸收他人资金。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胡建华获刑15年,赵爱国获刑4年。(通讯员 陈劲草 徐磊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