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相关部门这么有效率,我的事经报道这么快就有结果了。”本报一直追踪的“声称在西青买房被拉到霸州”事件有了圆满结果。昨天上午,在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法大队的主持下,被忽悠买房的市民龚女士拿到了开发商退回的8万元定金。
龚女士
达成协议开发商退8万定金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在河北省霸州杨芬港幸福城售楼处,龚女士和其代理人张方及幸福城项目开发商代表,在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法大队的主持下,签订了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撤销此前签订的认购合同,幸福城方面同意全款退回龚女士交付的8万元定金,龚女士表示今后不再通过诉讼等其他渠道反映此事。随后,龚女士收到对方早已准备好的8万元现金。
霸州市房管局
责令开发商整改查处经纪公司
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法大队尚副队长介绍,霸州市委宣传部在网上看到《城市快报》的报道后,责成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尽快过问处理。“周一,我们约见开发商的一个副总,当场认定其楼盘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开发商也承认了错误,承诺周二退款。今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谅解,开发商全额退款。作为执法部门,我们对此进行了全程监督。”
至于对开发商的处理,尚副队长称,已对开发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其在一周内整改完毕,“经调查,该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聘请非专业人员,宣传广告用语夸大虚假,误导消费者。我们将持续关注该项目的整改,并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此外,幸福城项目开发商委托的经纪公司也将受到查处。目前,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法大队已责令该公司周四上午到房管局接受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做进一步的认定和处理。
和平区消协
购买大宗商品消费者需慎重
和平区消费者协会任德平副秘书长昨天代表市区两级消协,见证了龚女士与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的全过程。
“这件事,龚女士多次向市区两级消协反映,市区消协立案跟进,多次开会研究,因为涉及跨界维权,我们认为龚女士的维权存在一定难度。此事能够圆满解决,得益于各种监督力量的有力支持。感谢媒体的报道和霸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任秘书最后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等大宗商品时,一定要深思熟虑,谨慎行事。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