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进入了采暖期,但是南川西路79号院的200多住户却还在挨冻。现在是物业、住户各说各话,似乎谁都说服不了谁,看来该院的住户要想享受热乎乎的暖气还需要等待时日。
事件缘由
不能按时供暖究其原因,主要是该院有50余住户历年来欠交物业公司煤改气费用、暖气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万元。这50余户中其中有11户欠费最多且拒不交费,即使是社区工作人员出面,他们也是推三阻四找各种原因推脱。其余的150住户大都持观望态度。欠费的人不交费就能享受暖气,交费的人心里怎么也不平衡,他们不交我们也不交!物业更是铁了心,暖气费收不齐今年绝不供暖。事情陷入僵持之中,社区还在协调。
问题焦点
一些住户提议物业边收钱边供暖,物业根本不答应,认为一旦开始供暖却收不上钱损害的只能是自己的利益;
另一些住户要求物业尽到物业的责任尽快供暖,至于费用可上门挨户签协议,无故不交费的列成名单诉诸法院追讨;
还有一些人要求物业对那些不交费的住户直接进行掐水断电处理,迫使他们不得不交清费用。
那么,物业这样一直不供暖是否合理?物业是否有权对那些拒不交费的住户实施掐水断电吗?
律师观点(省律师协会王延辉律师)
首先,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应当按时缴纳采暖费用,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停止供暖,而且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物业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另外,虽然业主拖欠物业公司采暖费用,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即使是法院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也不能采取掐水断电的措施,所以拖欠物业公司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律师建议小区业主应当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社区调解、人民调解乃至法院调解以解决此事。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小区业主的权益都应该得到保障。(作者:楚楚)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