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通知,启动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确定2014年度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
目前,新农合仍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新农合2003年在我省试点启动至今,个人缴费标准从10元提升至2013年的60元,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也从20元/人提高到2013年的280元/人,参合率目前达到99%以上,新农合筹资规模已达到130余亿元。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也不断提高,住院平均实际补偿比从27.8%提高到56%以上,增加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至22种,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下一步将实现市级统筹全覆盖,直至实现省级统筹。2014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将相应提高。(记者 龙华、通讯员 江宜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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