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计划生育家庭这个特殊的群体正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体现党和政府对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关爱,西宁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制定了《关于对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扶助的通知》,确定了失独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措施。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未来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摆在突出的位置。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纳入政府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奖励优惠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当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政策,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对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关爱。
失独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现在都已进入养老期,为帮助解决这些家庭面临的困难,西宁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对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扶助的通知》,并规定,西宁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自2013年起,由政府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扶助金,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作者: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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