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石家庄一公司使用“阳光呷哺”的名义进行火锅销售,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昨日,海淀法院一审认定石家庄呷哺公司使用“阳光呷哺”侵犯了呷哺呷哺商标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12万元。
呷哺呷哺公司称,近期其发现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在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窝窝团网站上,以“阳光呷哺”的名义进行销售团购火锅套餐的行为,其提供的服务和经营业态与原告提供的极为相似。原告认为,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的行为极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提供的服务来源于原告,或误认为其与原告为关联企业或存在特殊关系。两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有使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报纸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2万余元。 (记者 李罡)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