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呷哺"向"阳光呷哺"索赔82万 说对方是李鬼

2013年07月15日 07:54   来源:北京晨报   曹晶瑞

  在团购网上发现另一家餐饮公司以“阳光呷哺”的名义销售团购火锅套餐,因认为其名字中含有“呷哺”二字,容易让顾客误以为“阳光呷哺”来源于“呷哺呷哺”,著名火锅品牌“呷哺呷哺”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窝窝团”)、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呷哺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呷哺呷哺公司”)诉称,近期发现石家庄呷哺公司在窝窝团网站上以“阳光呷哺”的名义销售团购火锅套餐,提供的服务和经营业态与原告极为相似。请求法院判令石家庄呷哺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报纸媒体上登载声明,以消除对原告侵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向石家庄呷哺公司索赔8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名字中都含有‘呷哺’两个字,石家庄呷哺公司就是想借助‘呷哺’之名搭便车,利用呷哺呷哺已经打造出的品牌声誉抢占市场。”呷哺呷哺公司还诉称,窝窝团作为专业的网络服务商,并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和注意义务,为石家庄呷哺公司提供了侵权平台。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呷哺”二字是否为通用名词展开辩论。石家庄呷哺公司代理人供诉称,“阳光呷哺”与“呷哺呷哺”四字中只有两个字一样,而“呷哺”实际为“小火锅”的通用名词,并非原告专用。原告则对此表示否认。“而且,呷哺呷哺只是在北京地区较为知名。在石家庄地区,是‘阳光呷哺’率先开店后,‘呷哺呷哺’才进驻到石家庄地区。”石家庄呷哺公司代理人表示。

  “在与石家庄呷哺公司合作前,我们按照程序,对它的相关资质进行过核实。此外,在得知其疑似侵权后,我们已经将相关货品下架,已经尽到义务。”窝窝团代理人称。

  当日,双方均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原告最终拒绝接受调解,此案当日并未宣判。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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