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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原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因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