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规拖欠路桥年票费或影响车主信用

2013年10月31日 11:20   来源:广州日报    龙成柳

  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强制执行拖欠路桥年票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经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仍未缴清年费的车主在公告之日起三日内自觉履行缴费义务,逾期未履行的车主,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可依法对欠费车主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影响信用记录。

  此前,市政府曾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车主,将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定为年票集中补缴期,通过广泛宣传、免收滞纳金、提醒劝告交费等方式要求欠费车主主动缴纳年票费。

  据悉,自从集中催交年费以来,日均办理缴费的车主数量比此前提高了近4倍。

  据悉,对逾期未交年票费的车主,收费部门即市路桥总公司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做出强制执行裁定后,可以要求公安交警等部门协助执行,届时,公安交警部门会依照法院要求,采取相关措施,车主将无法办理车辆年检等相关手续,对欠费严重的车主,法院还可能依法采取其他的处罚措施。

  此外,记者获悉,目前,市政府正在开展“两建”工作,将会建立全市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经人民法院裁定的车主或将留下不良记录,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会受到影响。

  而本次由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中的名单,也是由市路桥总公司向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准予强制执行,本次公布的名单也是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的首批准予强制执行的车主,接下来已被准予强制执行的车主名单将会陆续公布。(记者 龙成柳)

  提醒:

  缴费方式:

  相关车主可直接到各路桥年票收费点缴交年票费,执行费需付至市第一人民法院账户。

(责任编辑:秦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