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滩保护区举报非法捕鸟 奖励金额提高至1500元

2013年11月01日 09:30   来源:东方网   胡玉荣

  据《劳动报》报道,东滩保护区举报非法捕鸟,奖励今起提高至1500元。新修订的《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行政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今天起实施。举报奖励实行分级奖励制度,奖励金额由原来最高800元提高到1500元。

  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四种违法违规行为可获奖励: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未经法律授权或行政许可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

  举报奖励实行分级奖励制度。一级举报:属事实举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且保护区管理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奖励1500元。二级举报:属线索举报,举报线索与违法事实直接相关,保护区管理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奖励800元。三级举报:属事实或线索举报,但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的,奖励300元。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同一违法案件由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举报奖励,举报顺序以保护区执法部门受理举报时间为准。同一举报涉及多个违法案件、由保护区管理机构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的,累积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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