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发现以下八种向大气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可举报:一、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工地及其他各类建设活动未按规定实施围挡、洒水、硬化、遮盖、车辆冲洗。二、渣料运输车辆未采取遮盖等密闭措施,超量装载造成物料外露、沿路抛撒;车辆车体、轮胎未进行清洗,带泥上路。三、市政工程完工后,对道路未及时恢复,造成扬尘污染。四、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的;混凝土运输车辆车身和轮胎未清洗上路的;洗罐废水随意倾倒、运输过程中随意撒落的。五、工业企业擅自停运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或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的;排放污染物明显污染周边大气环境的。六、锅炉冒黑烟、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严重、出售劣质煤炭。七、市区内随意焚烧树叶、垃圾。八、机动车尾气超标或明显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举报可获经济奖励
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管理,市环保部门在对违法行为核实处理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金将通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以电话费的形式直接充入举报人手机话费中。奖金按照举报的违法行为污染轻重分五个档次,分别为10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要提供被举报企业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或所反映情况的图片(如举报渣料运输车须有清晰车号)、影像资料等证据。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人举报企业有多项违法行为的,不累计奖励。(作者:荣丽君)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