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自2013年11月6日起,该市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该行于2013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调整深圳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是根据深圳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为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而采取的具体措施。
上述通知对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出了新要求,即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此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通知,自2013年11月6日起,借款人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房地产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所购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指出,深圳地区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深营业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等在内的各商业银行在深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都应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月份,深圳市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达20.1%。今年10月,深圳市房地产宏观调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提出了稳定房价的八项措施,其中就包括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力度,抓紧研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刘烨 郑小红)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