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南宁:车辆快速理赔机制减少交通拥堵

2013年11月02日 16:50   来源:新华网   覃星星 王军伟

  新华网南宁11月2日电(记者覃星星、王军伟)为保障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今年9月1日起,《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两个月过去,该《办法》在快速处理南宁市轻微交通事故、减少交通拥堵进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方面成效明显。

  《办法》明确: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4个城区范围内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机制。车主就可以就近到指定的10个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定损,解决事故理赔各项问题。

  按照强化引导、快速撤离的处理原则,轻微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向公安交警报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于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放置三角警示牌,相互查验当事各方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和记录联系方式,用照相机或手机对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后开始撤离事故现场,在24小时内共同到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定责定损。对于符合快速处理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业内人士介绍,南宁市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大多数为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往往带来拥堵,在上下班高峰期表现尤为明显。由各财产保险公司参与的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工作,为缓解交通拥堵带来了便利。

  作者:覃星星 王军伟

(责任编辑:尹彦宏)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