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龚先生被商家忽悠购买了“津西幸福城”,交了8万元定金后发现商家系虚假宣传,自己购买的其实是异地房屋。“津西”并非在本市区域内的西部,而是本市区域外以西。日前,在和平区消协的帮助下,消费者追回了定金。
据了解,消费者龚先生受商家宣传误导,以为“津西幸福城”地产项目建设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西部,于是在今年7月20日与河北省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津西幸福城(御景阁)认购书》两份(4号楼1单元1001号房和1101号房),并交纳了定金8万元。后经了解和考证,龚先生发现“津西幸福城”非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地产项目,相关网站和销售人员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也出入很大。随后龚先生多次找到位于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津西幸福城”的售楼处,要求解除认购书并返还已交纳的8万元定金,却遭到对方拒绝。无奈,龚先生于9月6日求助于本市和平消协法援工作站。和平区消协人员及相关律师去霸州取得确凿证据后,并与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分析研究,认定该案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案例。和平区消协向霸州市政府、市消协、市房管局两次发出“法律建议函”。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合力下,最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于承认了虚假宣传的错误,如数退还消费者所交定金8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