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率队赴苏州、泰州、宿迁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4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和省各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
刘永忠肯定政府各相关部门自条例实施以来坚持把加强湖泊管理保护作为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采取一系列扎实措施,完善相关规划,推动了湖泊治理保护。他指出,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沈纯中 陆安琪 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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