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见无车让行,一辆救护车只好选择右转车道直行
路遇救护车,你会选择主动避让,还是“按兵不动”?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跟车体验,发现很多车辆不但不主动避让,有些还会跟救护车抢道。出诊司机称,路上只有约1/3驾驶员会选择避让。民警称,郑州救护车已开始装摄像头,不避让车辆将被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的处罚。
体验
一公里的路程,“意外”丛生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护车出了一次诊,短短一公里的路程,却遭遇许多“意外”。上午10时许,救护车拉响警报,开往郑州市人民路商城路附近。人民路上,一辆电动车不紧不慢地走在救护车前,时不时还在前面走个“S弯”。
2分钟后,救护车行至商城路口,前方停着数辆等红绿灯的轿车,救护车只能拐弯走到非机动车道上。警报声一直在响,但路口的电动车似乎都没有移开的迹象,直到救护车在电动车后面停下来,几辆电动车才缓缓移开。
在回去的路上,救护车准备拐弯变道时,一辆机动车突然加速抢道,插在了前面。而医院门口的行人,看到转弯准备进入医院的救护车时,也没有停下脚步。
说法
郑州有三分之一驾驶员会避让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护车司机乔震说,医院门前车多人多,救护车一出来就面临塞车,“以往车辆很少有避让的,这两年情况有所好转,路上约有1/3的车辆看到救护车后,都会避让。”
乔震说,3年前,郑州市有一位病人消化道出血,救护车本来只需要5分钟就能赶到,但路上却遇到了堵车。
“家属不停地催促,但没有车避让,许多车还‘见缝插针’,我们只能等着。”乔震说,等赶到患者家里时,已经过了四五十分钟了,病人也因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而去世。
民警
超越或不避让者,罚50元并记3分
郑州交巡警四大队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同时,《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超越或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的,将被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的处罚。
民警称,在生活中,很少有谁因为抢了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的道而受到处罚,“司机是否构成故意阻拦”也很难认定,法规的执行缺乏明确的实施细则,长期的执法不严,导致了民众的“法不责众”心理。
四大队副大队长刘斌介绍,目前,郑州市的救护车上已开始装备行车记录仪,对于记录下的不避让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作为证据,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
他提醒,由于避让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可申请复议。“复议流程很简单,只要能提供相应的照片、摄像等证据,交警部门就会删除此记录。”
呼吁
我们耽误的是时间,患者耽误的则是生命
据四大队民警介绍,民众避让消防车和救护车比例不高,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对避让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没有意识到时间对于救护车和消防车的意义,潜意识中就是“我不走谁也别想走”。
二是在学习交通法规时,没有将避让救护车和消防车提到重点中来,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大,完全靠自觉和个人素质。
此外,某些单位擅用职权、用救护车办私事儿,伤了不少老百姓的心。
民警表示,给救护车、消防车让路不仅是遵守法律的行为,还是一个社会整体素质的体现,“我们耽误的只不过是时间,而患者耽误的则是生命。”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