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15位普通市民接过了合肥市颁发的“优秀公议员证书”。合肥市法制办透露,在实际操作中,整体公议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合肥市将打通“退出渠道”,不合格的群众公议员将被及时清退。
合肥选出15位优秀公议员
此次15名合肥市优秀公议员,是从260名群众公议员中脱颖而出的,他们在合肥市各执法单位举办的“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中,参会度高,公议质量和作风得到认可。
市法制办透露,“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在合肥市试行刚满三年。三年来,合肥市分5批选聘公议员476人次,目前在岗工作的群众公议员260名。截至今年10月底,先后有1580人次公议员参加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公议活动,公议了1451件案件,对200多个案件提出了修正意见,向合肥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和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了500多条建议。
根据法制办的一项统计表,群众公议员参与的1451个案件,事后没有一个发生信访案件,只有一起相关当事人提出过“行政复议”。
公议员有的专业知识欠缺
合肥市群众公议员一直是通过三种渠道产生,一是从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二是由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三是向社会公开招募。但现在,三种方式并行的选聘模式,已经完全调整为以社会公开招募为主、相关组织推荐为补充的选聘模式。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群众公议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尤其涉及到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处罚案件,很多群众公议员的法律素养、行业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市法制办表示,虽然已经在群众公议员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公议员“退出渠道”即将打通
市法制办监督处负责人王智源称,“下一步,选聘群众公议员在保证主体来自普通市民的同时,将从部分重点行业选聘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的人员,以满足案件评议的需要。”合肥市打通群众公议员“退出渠道”势在必行,将通过考核方式来实现不合格公议员的退出。
按照市法制办的打算,考核将注重对公议员公议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将考核内容从工作量延伸至参会率、回避情况、公议纪律和公议作风等方面。而且,合肥市将把公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执法主体的绩效考核。(本报星级记者 余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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