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新政:符合条件高管在津购房买车有奖励

2013年11月13日 15:24   来源:每日新报   

  招聘洽谈、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这些离人们职场生活很近的事都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服务范围。天津12日公开发布《关于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实施一批产业扶持政策,提出到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年经营收入超过500亿元,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2000家的目标。

  《意见》提到,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在本市新设立且符合有关认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地区总部和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按其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行业缴纳的增值税,下同)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50%标准给予补助;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标准给予补助。

  在本市新设立且符合有关认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地区总部从外省市引进且连续聘任两年以上的总部副职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任的外籍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部门副职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五年内按其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限额为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实际支付的金额。

  在土地用房政策方面,对在本市新设立且符合有关认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此外,本市还明确了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工商登记政策、人力社保政策等。

  本市计划到2017年,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个。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2000家,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机构100家。形成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10件,行业知名品牌数量全国领先。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超过5万人,取得从业资格人数比例达到80%以上,高层次人才比例达到10%。

  《意见》还明确,将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人才纳入全市重点引进人才范围,引进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每年支持200名行业人才到国外高校和知名机构学习深造。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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