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农发〔2013〕44号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2013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