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病保险元旦或可申报 报销比例最高达80%

2013年11月14日 11:35   来源:新安晚报   

  合肥市此前建立的城镇居民医保二次报销制度,为很多居民缓解了高额医疗费用的压力。如今,二次报销制度的升级版——大病保险政策出台了,预计明年1月1日起就可以进行申报。

  范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合肥市城区范围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合肥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正在进行软件开发和信息系统建设之中,预计明年1月1日起可受理居民报销手续。

  此前,本报曾报道过从今年10月1日起,合肥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也就意味着,居民从10月1日以后住院的费用都可以享受新的政策,到时进行统一结算。

  报销:保障范围最高可报80%

  大病保险保障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呢?据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就是保障范围了。根据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13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确定为2万元。

  根据新政,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2万元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保障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低,采取分段确定报销比例,有8个等级,补偿比例为30%~80%不等。

  办理:最迟一个月拿到补偿

  与二次报销不同,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医疗费报销由其承办,在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各设有1个业务受理点。这4个业务受理点具体为:庐阳区寿春路90号、蜀山区金寨路384号金融大厦、包河区马鞍山路1000号新都会22楼、瑶海区长江东路1005号。

  报销过程也比较简单。明年1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居民持身份证到全市四个受理地点即可申请。按照规定,单次住院报销申请的,承办保险公司应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申请的,应在30日内完成补偿。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