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领导承诺拒绝红包 需制度跟进避免流于形式

2013年11月16日 10:44   来源:法制日报    余飞

  宿州市领导的此次承诺,对遏制“红包”类的隐性腐败有一定示范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承诺之后的行为。有了拒绝的承诺,应该跟进公开权力运行的措施,更应该提供群众监督的渠道,只有后续的跟进,才能避免承诺流于形式

  偌大一个版面,34个签名占去了近半篇幅。

  11月15日,安徽省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上的这些签名引来沸沸扬扬的评论之声。34个签名,出自宿州市34名市级领导干部之手。引发热议的,不仅因为是当地领导签名,更因为签名承诺的内容——“杜绝‘红包’现象 纯洁人际关系”。

  在这篇公开承诺书中,宿州市的34名领导干部承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抵制公务活动收送“红包”现象;拒收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带头拒绝大操大办,不以婚丧嫁娶、乔迁、生子、升学、参军等名义借机敛财等等。

  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称,签订公开承诺书是该市“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专项活动的一个环节,此次专项活动从2013年11月开始至2014年2月底结束,活动内容包括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等方面。参与人员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在职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将参照执行。

  对于这样的公开承诺,有网友发帖称,此行为纯属作秀;也有网友认为此举勇气可嘉。

  “认为拒收‘红包’承诺有作秀嫌疑,公众产生这一观点情有可原。因为不论从法律还是从党内条例而言,党员干部本就不能收受‘红包’。但放在目前反腐力度空前加大的形势下,领导干部的这一公开表态有其积极作用,应该说是有示范性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以来,中央在整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上频出重拳,反“四风”、“八项规定”条条针对的都是日常工作生活中不经意而又极易滋生腐败的细节。“此次宿州市领导干部承诺的拒收‘红包’、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内容早已被中央多次提及。”竹立家说,因为腐败往往夹杂在这些所谓的人情往来之中,甚至难以分辨。

  因为难以分辨,所以要明确标准,杜绝其中的灰色空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领导干部撇开其职务身份,也有其社会关系,难免会有人情往来,关键是把握好人情往来的度。以婚丧嫁娶为例,不能大操大办,但应规定一个明确的标准,如酒席只能办多少桌,邀请的宾客只能限于亲戚等。

  此前,湖南省就出台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婚礼宴请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宴请只能请亲戚……

  不过,在竹立家看来,对领导干部而言,不应该参与这些所谓的人情往来。因为领导干部是握有公共权力的公众人物,他们所秉持的应该是政治道德,而非包含人情往来等因素的一般道德。从这个层面来看,领导干部应远离各种宴请,自身更不应该举办任何形式、内容的宴请。

  所以,宿州市领导的此次承诺,对遏制“红包”类的隐性腐败有一定示范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承诺之后的行为。”竹立家说,有了拒绝的承诺,应该跟进公开权力运行的措施,更应该提供群众监督的渠道,只有后续的跟进,才能避免承诺流于形式。

  如何公开?如何监督?姜明安认为,关键在于确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仅要求官员申报,还要求相关部门对申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以去除申报中的水分;对于虚假申报的,还应进行严格的问责。明确申报、核实、问责三个环节,才算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

  “承诺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腐最终还要靠制度、靠法治。”姜明安说。记者余飞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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