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管委昨天宣布,拟联合交管加大对“车窗抛物”行为的惩处力度,已致函建议交管部门对未缴纳罚款、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车辆不予办理年审。
昨天,新华网发表《武汉“车窗抛物”处罚升级:不交罚款将不予年审》报道,在网上引发相关讨论。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武汉市车窗抛物举报专班(以下简称市专班)已接到各类车窗抛物举报2399件。对于违规车辆,市专班通过短信告知、网上曝光台、举牌上门等多种方式通知和催缴车窗抛物罚款,但仍有部分车主因姓名、通讯方式等登记信息不完善,导致罚款无法落实。近日,市城管委已向市交管局致函,建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些车辆完善信息并缴纳罚款之前,不予办理年审。
这就意味着,如果交管部门接受这项建议,上述车辆今后将无法在武汉办理年审。不过,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这项建议尚无法律依据,只是作为一种行政补充手段,具体能否通过,还有待交管部门的回应。
记者昨晚致电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尚未收到这份公函,暂不对此发表意见。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马卫村律师认为,城管部门对相关行政部门有建议权,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处罚手段缺乏依据,值得商榷。“车辆年检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的,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地方部门没有附加执行条件的权限。假如市交管局据此执行,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风险。”他认为,城管部门可以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强化对罚款的追缴力度。 (记者刘兆阳 梁爽 通讯员叶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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