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吸引、留住和培养开发高层次及紧缺实用人才,哈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拿出1亿元,作为人才发展资金和部分人才公寓的购置费用。
为重点领域(行业)引进的国内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研发团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范畴的,经评价机构认定,有望直接聘用,且在年薪待遇和科研经费等方面提供优惠。党政机关急需引进的专业性特殊人才,可从具有高学历和高职称人才中聘用。专业对口、急需紧缺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有望直接采取面试和考核聘用。
引进人才有望不受户籍限制,其配偶、子女如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均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哈市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可自由选择在居住地落户。因工作需要引进到哈尔滨市属单位的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和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以上政府特贴人员、正高职和博士,在服务期内可按不同标准发放安家费。此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哈市实施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是否为本单位及行业系统取得了既定效益或影响。通过考核的,继续签订合同;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应解除合同,并及时上报哈市人社局,停止政策和资金支持,逾期不报、造成人才发展资金流失和政策影响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为解决人才“住房难”问题,哈尔滨市政府拟投资兴建人才周转公寓,5年内免费提供给市属单位引进外地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各类专家居住。(记者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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