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售后公房物业费下月起上调 收费标准按户型定

2013年11月26日 09:44   来源:东方网   徐运

  据《新闻晨报》报道,随着近年来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水、电、煤和维修材料费用不断上涨,导致物业服务成本逐年上升,沪上售后公房小区物业企业经营普遍亏损,小区物业服务得不到正常维持。记者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为今后实现公有住宅售后与商品房统一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物业服务费,本市售后公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从12月1日起再次进行调整,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均按不同户型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调整涉及三项目

  2012年度(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上海市售后公房小区管理费多层住宅从每户每月4.5-7.5元调整为5-9元;高层住宅每户每月从5-10元调整为6-12元。保洁费每户每月从3-6元调整为6元。保安费每户每月从3-6元调整为9元。

  根据去年调整情况和理顺收费机制的要求,今年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方案与去年有所不同,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均按不同户型确定收费标准。

  未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公有住宅售后房屋物业服务费调整涉及的收费项目为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三项,多层住宅管理费每户每月7-11元,高层住宅管理费每户每月8-14元;保洁费每户每月7-11元;保安费每户每月11-19元。以二室户的多层中套住宅房屋为例,每户每月管理费9元、保洁费9元、保安费15元,三项合计33元,比去年增加11元。

  已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管理、保洁和保安等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超出《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的,相关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提高。

  市房管局表示,分户型确定收费标准是为将来实现公有住宅售后与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并轨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去年先统一并提高了收费标准,今年再按照户型大小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大户型收费标准高,小户型收费标准低,逐步向与商品住宅一样按建筑面积计费方式平稳过渡。

  收费标准须在小区公告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相关调整工作,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年初就着手对本市近200个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成本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并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反复测算,广泛听取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居委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调整方案。

  新标准施行后,已组建业主大会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协商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后即可施行。因物业服务标准超出《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而需要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小区,调整后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方可施行。

  未组建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后,报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并在小区内公示七日。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物业服务企业解释说明后,业主仍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应会同居民委员会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公示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公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后施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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