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礼、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类似案件近来屡见诸报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11月2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教师如有遇突发事件不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体罚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2月18日。那么,围绕这个《办法》,家长、教师各自有何看法呢?请看记者的相关报道。
《办法》发布拟给教师念“紧箍咒”
不久前,北京一名初中生小颜被老师责罚后跳楼身亡;随后不久,成都10岁小学生军军被老师惩罚后留纸条跳楼身亡;海南也曝出临高13岁男孩阿雄因迟到没带书包被老师惩罚后从学校三楼跳下,摔成重伤……频频出现的这些悲剧,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关注和讨论。
《办法》适时发布,拟从多个方面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该《办法》所针对的范围是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所列的10种行为,包括遇突发事件不履行保护学生职责、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体罚、收礼及有偿补课等。教师违反这10种行为之一,将由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实后对其作出警告、记过、处分、降低职务等级,甚至撤销教师从业资格的处分。《办法》相当于给教师念了“紧箍咒”。不过,在收礼、有偿补课、体罚等方面的追责规定上,有家长和教师认为不切实际、操作性不强。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