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变道之前看一看,再打转向灯”、“我不撞别人,还要预防别人撞我”……但凡开车的人,对这些话应该都不陌生,但你是否知道:真正做到了这几点,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就有可能减少一半。
伴随着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过去,本报针对重庆市民安全驾驶行为的调查也到了收官阶段,继前天发布市交管局前十月的立案交通事故分析数据之后,今天本报将就此进行深度解读,将花样繁多的开车陋习和交通违法行为分门别类加以整理,以直观的数据带给大家以警示。
数据显示:在前十月的立案交通事故中,不礼让斑马线,不按照交规让行,违法超车、抢行、逆行、无证驾驶等带有浓厚“抢”字色彩行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竟然占据了整体约三成;而在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变道、酒驾、占道行驶和抽烟、打电话等有着大量“随意”成分的行为,其造成的事故比例超过12%;同时,在不按规定会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和违法倒车等“缺乏预见性”的驾驶行为,在事故总数中的占比超过10%。
同时,在本报针对近2000位驾驶人员的调查中,大家的行为也侧面印证了交管局的事故数据:表示从不超速的车主比例仅为43.3%,从不闯红灯的不到一半,每次变道都会打转向灯有59%的车主,而表示从不酒驾的仅为54.5%,夜间会车主动减速的车主只有20%,每次开车都与前车保持足够距离的也只有56%。
司机杀手安全隐患之抢
重庆人性格刚直,脾气火爆,这种性格特点或多或少也被带入了驾驶行为中。因为“抢”字也被抢出了不少交通事故。而本报11月份针对重庆市民安全驾驶行为的大调查中,针对“抢”这一问题也进行了重点关注。在调查中,仅有43.3%的市民表示从未超速行驶,不因赶时间而闯红灯。
事故回放:
4月1日下午,刘某开车由明华龙洲半岛小区左转弯进龙洲大道。龙洲大道原本路面较宽,行车条件较好。可刘某左转车一下子就往直行道上并道。而此时,姚某驾驶着二轮摩托沿龙洲大道由道角往气象局方向直行,两车瞬间撞在了一起,造成姚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刘某驾驶机动车左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其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法宣处授课专家詹健:这只是很普通的一起没按规定让行的事故,但从这起车祸的背后,我们也不难看出因为“抢”导致的大量交通事故,很多时候,造成大堵车的原因,也就是事故双方不肯相让。
马路杀手“路抢”的七种方式
尽管在调查中一个“抢”字,大家为它找到了各种各样的理由。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所有的理由又都变成了悔不当初。到底一年中,有多少交通事故因“抢”字而发生。
因为一个“抢”字到底能引发什么样的交通事故,除了抢着闯红灯多车相撞等可能想到的事故外,实际上“抢”来的事故涉及道路上的方方面面。市交管局统计的1~10月立案交通事故数据显示,在前十月我市立案交通事故中的占比达到了近三成。
根据前十月我市立案交通事故明细,我们将因为各种“抢”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分为了7个大类,这其中包括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超车、逆行、超速、违法抢行和遇到交通堵塞不依次排队等候。
●不避让行人
在“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事故中大约分为:人行道不停车让行、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转弯车不让直行车辆和行人等,共计12种情况。而在这12种情况中,导致高伤亡事故的莫属“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的”和“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这两种情况。
机动车在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在今年1~10月份总共发生了约280多起,而转弯的机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在今年1~10月份总共发生了约210多起。
对于这样的数据,家住马家岩的读者王岳阳却有另外的看法。“在无信号灯的路段,车人穿行无秩序的情况下本来就容易发生事故。但有信号灯照样不避让行人的例子比比皆是。”王岳阳告诉记者,就在马家岩建材市场中段,原本有过马路的斑马线,还有人行红绿灯。但是每次在这里过马路,还是有很多车子看到明明是人行绿灯还要硬闯斑马线。
● 无证驾驶
没有驾照就想开车,对于那些没有耐心认真学习交规又抢时间上路的人来说,总认为偶尔为之是不容易被发现的。而实际上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被查处的无证驾驶人员中,多数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因为抱着侥幸心理,加上没有通过交规培训,一上路这个无证群体就是标准的“马路杀手”。
数据》记者在今年1~10月份立案交通事故中看到,“无证驾驶”的违法事故共计有170多起,其中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而引发交通事故共计160多起。
●超车撞上对面来车
从市交管局公布的今年前十月立案交通事故中,因为违规超车导致的伤亡事故也是五花八门。其中占用对面来车方向车道超车,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在整个违法超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占比最高,达到了70多起,从伤亡情况来看也是最为致命的超车方式。
被列为最危险超车方式第二名的“前车左转弯时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共计30多起。其后紧随的是“从前车右侧超车”和“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
●路口、高架桥的逆行
这些逆行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有一定的特殊性。市交通管理局负责人告诉我们,不少驾驶员在路口,或者高架桥等地因为走错路,或者是上错道口。发现后为了少走冤枉路,图方便不愿意绕路,有人直接调头逆行,也有的驾驶员倒车逆行,这样使得后方来车在一定的车速下,来不及辨别逆行车的行驶方向和状态而发生交通事故。
数据》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全市前十月的立案交通事故中,共计有42起。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