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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经历审计"大考" 河南近百万人获得住房保障

2013年12月04日 13:55   来源:河南日报   芦瑞

  2012年安居工程建设经历审计“大考”

  全省近百万人获得住房保障

  12月3日,省审计厅发布公告,公开我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结果有喜有忧:喜的是,201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明显,为32.30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惠及98.22万人;忧的是,资金管理、住房分配等方面仍然存在违规问题。

  全年开建41.8万套安居房

  省审计厅组织1479名审计人员,历时4个月,对全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498个街道办、880个居委会及12925户家庭。

  2012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41.8万套,基本建成22.90万套(含竣工13.47万套)。

  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32.30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98.22万人。

  2012年,全省各级政府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61.8亿元;全省还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社会渠道募集资金121亿元。

  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审计结果表明,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至2012年底,全省已有99.31%的县(市、区)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51.39%的县(市、区)实施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42.36%的县(市、区)实施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57.64%的县(市、区)实施了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不断扩大。2012年,安居工程竣工面积达869.69万平方米,比2010年增长39.76%,增加了城镇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镇住宅销售和租赁市场的供需结构。

  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30807户。2008至2012年,享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困难人数累计已达280.80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2%,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推动了城镇化进程。

  惠及民众的同时,安居工程建设也推动我省经济发展。2012年,全省各级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达161.8亿元,比2010年增长1.55倍;全省共完成投资额达到369.4亿元,较2010年增长5.12%,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专项资金被挪用建办公楼

  审计也发现,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单位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套取、闲置、挪用工程资金等问题。

  2010至2012年,11个省辖市本级、77个县(市、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8亿元。

  3个市、县虚报资料和数据违规套取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5.98万元。

  70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45.9亿元,其中62个市、县共计22.5亿元专项资金闲置半年以上。

  8个省辖市本级、32个县(市、区)的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87亿元,用于市政工程、办公楼建设、设备购置、企业注册资本、房地产开发、办公经费、职工养老保险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全省有126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50.86亿元;31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肢解

  发包问题,涉及合同金额3.81亿元。

  保障房存在违规分配现象

  审计还发现了住房分配方面的“猫腻”。

  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29911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领取租赁补贴5218.63万元,另有1095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重复领取租赁补贴57.07万元。

  1个省辖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违规委托开发企业履行政府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和房源分配等职责,分配保障性住房2308套。6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924套,另有2235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2012年,还有70410套保障性住房处于未分配状态。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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