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

2013年12月04日 17:20   来源:天津日报    李川

  12月3日上午,本市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专项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孙文魁主持会议。

  臧献甫指出,不正之风既是思想作风问题,又是干部队伍管理问题,也是纪律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孙春兰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清理收费罚款项目,坚决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依法依规科学编制收费罚款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法行政。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办事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投诉监督”等五项基本制度,向全市人民做出切实改进作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部门和区县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抓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铁的纪律营造公正廉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崔津渡强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市委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严格收费管理,清理整顿行政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停收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程序、收费环节、收费行为和收费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政府服务机关与社会盈利机构捆绑收费等行为。要严格罚款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各部门和行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切实解决乱罚款、与社会盈利机构捆绑收费等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要严格预算管理,切实取消、降低和规范复印费、照相费等一批收费,实现政府服务机关与社会盈利机构分离。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罚款进行一次清理,摸清底数,将收费罚款项目、标准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坚决与单位预算和个人利益脱钩。对有依法执法任务的单位,其人员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提供预算保障。

  会上,东丽区、宁河县、市市政公路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审批办、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等9个单位进行了发言。(记者 李川)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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