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像财政票据防伪用品采购审批、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引智示范基地评审、绿化费征收等一批省级管理事项将取消或下放。日前,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其中,取消83项,下放29项。此举标志着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又有了新的突破。
据悉,1999年以来,我省先后6次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项目数由2706项减少到400项,精简85.2%。其中,今年8月,省政府就研究决定减少85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省编办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介绍,在省政府明确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之外,省政府各部门的“红头文件”设定了包括登记、备案、审定、年检、认证、监制、检查、鉴定等诸多管理事项。这些事项虽然不叫行政审批,但对企业来说也是“门槛”,与审批没什么区别,且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更加密切,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为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研究决定,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把清理结果作为衡量省政府各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省政府要求,下一步,要按照市场优先、社会自治、便民高效、依法清理原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取消和调整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惠民便民的管理事项。同时,加强责任追究,严禁擅自设立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