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或现地方税源不足 专家吁消费税划归地方

2013年12月10日 08:4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赵婧 方烨

  高培勇建议消费税划归地方税

  应对“营改增”后可能出现的地方税源不足

  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决定一出,中央地方财税分配隐忧再次浮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把消费税划归地方,是应对“营改增”后可能出现的地方税源不足的有效途径。

  营业税是地方税,而增值税则是中央和地方按照75:25的比例划分收入。“营改增”后,地方面临丧失收入大头的威胁。对此,高培勇称,目前“营改增”改变的是财权,没有动摇地方财力,因为“营改增”的收入还要如数返还给地方。此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

  “现在只是在名义上的所有权上发生变化,但使用权没发生变化。”高培勇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把收上来的增值税分为‘增值税一’和‘增值税二’,‘增值税一’按照中央和地方75:25分成,‘增值税二’则百分之百返还地方。”

  然而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是为了支持税制改革的“权宜之计”,长久看增值税不可能保持两种不同的分配方式。高培勇也认为,这是一个暂时性的方案,迟早要拿出一个稳定的、长期性的办法。

  “以2012年营业税为基数看,营业税不到16000亿元。如果全部改为增值税,按照25%的比例算,地方能得4000亿元,比之前缴纳营业税还差12000亿元。”高培勇认为,应该把消费税改为地方税。他告诉记者:“2012年消费税收了9000多亿元,如果划归地方,那地方就只差2000亿至3000亿元的税收收入。”

  高培勇认为,要填补这2000亿到3000亿元的空当,需要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

  据悉,目前征收消费税的14类税目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奢侈性消费品,例如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征收目的是间接调节收入分配;二是影响生态环境和消耗资源的商品,包括汽车、摩托车、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鞭炮焰火等,征税目的是促进环境保护;三是对健康有害、不鼓励消费的商品,包括烟、酒等。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8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就曾提出,要完善消费税制度,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三中全会也提出,要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税基的扩大会带来消费税收入的上涨。

  此外,高培勇还表示,应该把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征收改为消费环节征收。“因为生产环节征税的话,税源往往分布不均,比如烟主要是在云南,酒主要是在四川、贵州,其他省份比较少。但是如果在零售环节征收,就是在哪个地方消费,哪个地方纳税,这个税源就分布均匀了。”高培勇进一步解释道,消费环节征收,和地方利益挂钩,地方对于税收的征管也会进一步加强。同时,我们征收消费税有一定经验,征管难度较小。因此,消费税划归地方税种可行性较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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